您的位置:首页>> 警营文化 >> 旗区警事

警营文化

旗区警事

资源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“三项措施”加强警用车辆管理
录入时间:2017-08-04 作者:

为加强警用车辆的规范使用,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,杜绝违纪现象发生,资源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采取“三项措施”扎实推动警务车辆管理工作。

一是抓组织,强责任。警务车辆的使用,按照“谁值班、谁主管、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执行。民警在驾驶警车时一律着制式警服,携带驾驶证、警官证或准驾证。

二是抓管理,建机制。建立健全的警车管理制度,切实加强警车每一个环节的管理,使警车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。加大责任追究力度,为规范用车及安全行驶提供有力保障。

三是抓学习,强意识。定期组织全队民警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,要求全队民警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,切实增强安全意识,依法行车、安全行车,进一步贯彻落实好“五条禁令”和“中央八项规定”。

鄂尔多斯网上公安微信平台

Copyright  ©  鄂尔多斯市公安局  版权所有 主办单位: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:0477-6217162  传真:0477-6217162 地址:鄂托克旗乌兰镇都斯图路365bet娱乐平台蒙ICP备  13001421号-1